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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二手房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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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二手房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區別?

稅,自誕生之初到如今,一直都是一個國家重要的收入來源。它存在於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論是衣穿住行,還是商事交易等等,都離不開這個字。那麼,交易二手房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區別是什麼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交易二手房稅費

二手房交易稅費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稅務部門向買賣雙方徵收的各類稅費,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對居民個人轉讓普通住宅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為房屋買賣成交價的0.05%(2009年至今暫免);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普通住宅的契稅為1%,高檔商品房契稅為4%。

二、二手房交易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區別

1、營業稅: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住宅2年內:房屋評估總額×5.6%;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無營業稅。

2015年3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增值稅: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證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對於非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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