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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屋合同糾紛應按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根據房屋租賃合同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如仍未解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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