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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得變更承租人

房屋租賃律師解答 閱讀(3.24W)

下列情況不得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死亡的;
2、原承租人戶籍遷出的;
3、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或屬於家庭成員的;
4、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的;
5、不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
6、存在國家規定不得變更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條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限內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經營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哪些情況不得變更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