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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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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情況有哪些?

未成年人作為祖國的未來,作為弱勢群體,無完全的民事能力,需要有監護人的監管,以確保健康安全的成長。一般來說,父母會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但是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情況有哪些,如果父母去世或者入獄,怎麼指定法定監護人的,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一下。

一、怎樣確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對未成年人確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確定又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們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作為監護人。

3、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若無上述法定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可以變更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法通則的實施意見》第18條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也就是說,監護人是可以變更的,但是不得自行變更。那麼,哪些情形可以換監護人呢?

三、哪些情形可以換監護人?

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組織的申請,經查明事實,撤銷監護人的資格。通過訴訟撤銷監護後,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利被取消,依法應另行確定監護人。所以,撤銷監護並不意味著被監護人不再需要監護,而是撤換新的監護人,這實際上是監護人的變更。

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在確定了監護人之後,監護人就應該擔負起職責,被監護人出於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來說,比較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其財產也由監護人保管,可以被監護人合理利用,在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之前,最好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忙分析自己的處分行為是否有利於被監護人,以免惹來不必要的財產糾紛,因為對於被監護人的某些財產,監護人也不能作出處分。

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案件時有發生,校園暴力、性侵等頻頻發生,尤其是農村的孩子,經常因為父母不在身邊,老人對孩子不夠關心導致孩子受到社會的傷害。未成年人變更監護人的情況有哪些,變更後哪些人有資格成為法定監護人,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