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契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工本印花稅等。具體收費標準和收取物件如下:
1、契稅 支付方:買方 徵收標準: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且為90平方米以下(含),稅率為總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為總房款的1.5%。
2、增值稅 支付方:賣方 徵收標準:營改增於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但二手房交易營改增具體實施時間尚未確定。具體要求如下:2年以內的房子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全額徵收增值稅,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徵增值稅,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按照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時的價格的差額進行徵收。
3、個人所得稅 支付方:賣方 房產證(契稅完稅發票)日期過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否則徵收相關費用,具體如下: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徵,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按照差額的百分之二十徵收;5年以內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按照差額的百分之二十徵收。
4、工本印花稅 支付方:買方 一般為5元/本。
5、產權轉移登記費 支付方:買方 是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為8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