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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什麼時候交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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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是以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作為徵稅物件向產權承受人所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合同性質的憑證當天。

期房什麼時候交契稅

所以說契稅是在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繳納,但是有部分開發商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需要進行先行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