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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契稅什麼時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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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契稅的繳納時間

購房契稅什麼時候交

為納稅人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因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應當補繳已經減徵、免徵契稅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用途的當天。契稅納稅環節是在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之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

現在新房(一手房)辦理貸款時,都不可能有房證的。銀行有備案合同就可以辦理貸款。只要開發商手續都全就沒問題(五證全,主要看預售許可證有就行,有它其他4個證就一定都有)。給你的合同一定要是經過房產局備案的備案合同,現在一般是機打的打印合同,每頁右上角有“已備案”的水印就是真的備案合同。

契稅得是在備案日期(合同第15頁的日期)後90日內交納,過期要收日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因為將來產權證由銀行幫你代辦,契稅是辦產權的要件,還有維修基金,這兩個不交是不能辦理產權證的。銀行先要就先幫你儲存,將來辦產權用。

二、購房契稅納稅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實施)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規定,我省契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申報並繳納契稅。

計稅依據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時的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須先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稅價格)。對於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格的,或者所交換的房屋價格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徵收機關委託評估機構根據同一時點、同類地區、同類房屋市場價格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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