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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能要回房款的情況:1、購房合同無效。2、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3、面積誤差。4、開發商沒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6、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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