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居住權能否可以出租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1W)
居住權能否可以出租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
1、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雙方當事人有約定可以出租的除外,雙方通過簽訂居住權合同設定居住權,居住權是需要通過登記生效的,未經登記,居住權沒有設立。
2、居住權是對特定的人所設立的,具有人身專屬性的權利,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3、對於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
明確規定: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