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買房子定金退還情況有哪些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5.17K)

1、所謂定金合同,是指依附於主合同,為擔保債權實現而設定金錢權利義務關係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約定無效。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即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2、違約行為的存在,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違約行為是指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這裡所說的違約行為是指根本違約行為,也就是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違約行為。
3、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是適用雙倍返還定金的基本條件。在房屋交易中,如果因賣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落空,從而導致交易無法實現,那麼在沒有事先約定的情況下,是適用定金雙倍返還罰則的。
4、違約行為或合同目的落空,並不必然導致雙倍返還定金的適用,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因果關係時方可適用,即只有因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才能適用雙倍返還定金。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買房子定金退還情況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