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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買賣流程是什麼

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買賣流程是什麼

一、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買賣流程是什麼?

1、還清貸款,登出抵押。

2、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3、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5、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

6、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7、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二、二手房過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買方需要攜帶的材料:

購房者為單身的話,在過戶時需要攜帶戶口本、本人身份證、購房合同、房屋買賣交易契稅完稅證明。若購房者已婚或者離異的話,除了這些基本材料,還需要攜帶相關的結婚證、離婚證等婚姻證明材料。

2、賣方需要攜帶的材料:

在二手房交易過戶中,賣方要準備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房屋權利共有人簽字證明等等材料,未到場的房屋權利共有人還需要有相關的公證委託書才行,其房屋若是家庭滿五年的住房,賣方還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結婚證等材料。

三、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1、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址;

2、房屋的坐落地點、面積、四至範圍;

3、土地使用權性質、使用期限;

4、房屋使用性質;

5、房屋的結構、質量、裝飾標準、附屬物、配套設施等狀況;

6、房屋的價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時間和交付辦法;

7、辦理房屋權屬證書及土地使用證書的期限;

8、維修基金的處理;

9、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水、電、暖、煤氣等費用及過戶;

10、賣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宣告;

11、違約責任;

12、爭議解決方式。

法律沒有規定過未還清貸款的二手房一定不能賣,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如果沒有還清貸款,銀行不會同意變更抵押人,這樣對銀行有債務風險,所以絕大多數的情況下都只能先想辦法償還房貸,買二手房時也要注意查詢房子的貸款是否已經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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