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解答>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在我國土地轉包是什麼意思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5W)

在我國土地轉包是什麼意思

其實農村土地使用權轉包本來就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只不過是因為農戶對相關的法律概念和我國土地使用權經營流轉的政策瞭解的非常有限,所以才導致有很多農戶只知道針對自己的土地使用權對外承包,但卻具體並不清楚,在我國土地轉包是什麼意思?更有甚者將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他人以後,對轉包的這種事情不聞不問的現象。

一、在我國土地轉包是什麼意思?

中國農村實行家庭承包經營後,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條件發包給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發包人履行合同的行為。

在承包方與第三者確定轉包關係後,承包方與發包方依據土地承包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變。轉包不是土地所有權的轉讓,只是轉讓土地的使用權。為了鼓勵土地集中,實行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土地轉包是政策允許的,法律上也受到保護。

二、土地轉包期限是多少?

承包期限是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存續的期間,在這個期間內,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它關係到農民是否可以得到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關係到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關係到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我國對土地實行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將土地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的農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和養殖水面等。本條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轉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規定。

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三十年,土地轉包期限是指家庭聯產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對村集體擁有的其他土地如機動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縮短承包期。承包合同要有全體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數通過,然後,由村主任作為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村委會印章,方為合法有效。 村委會無權隨意作出承包的決議。(屬於五荒地,並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外) 當然,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由村委會決定的。但如果村民不認可,向法院起訴的,該承包合同會因缺少村民的同意而無效。

三、農戶委託村集體流轉其承包經營權的,按以下程式辦理:

1、農戶遞交由戶主簽字的委託流轉申請書。

2、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機構分別進行稽核,討論是否接受委託,並將討論結果在半個月內通知委託農戶。

3、如決定接受委託的,村集體應當與委託農戶簽訂委託合同,並在接受委託後半個月內,將流轉農戶、地塊等基本情況,以適當形式向村內外發布公告,並上報縣、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對外發布。

4、有意受讓流轉土地的,可在縣、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公告的有效期內,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規劃書面申請。

5、縣、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在公告期結束後,及時召集已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申請人進行磋商。可以協商確定流轉價格,也可以通過招標的辦法確定流轉價格,在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擬訂流轉合同草案,經委託人(承包戶)與業主簽字認可後正式生效。

是指第三人和承包土地的當事人發生的交易,正常情況下的土地轉包是受到我國法律制度的擁護的。土地轉包,實則也是對農村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轉讓,使得農戶可以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這一政策,最大程度的獲得土地帶來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