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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押後又被保全了怎麼辦?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9W)
房子抵押後又被保全了怎麼辦?

一、房子抵押後又被保全了怎麼辦?

房屋抵押給債權人後,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並不影響抵押權人有優先的受償權,法院拍賣房屋的,抵押權人可以主張優先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二、辦理房產抵押的手續是怎麼樣的?

辦理房產抵押的手續如下:

1、申請抵押登記

先向登記機關進行申請,申請人需要填寫抵押登記申請書。

2、受理申請

登記機關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如果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則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並且會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

3、進行稽核

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審查相關檔案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如果經稽核符合規定,則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

4、進行登記

申請人的抵押登記被核准後,登記機關會在其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

5、收費發證

登記機關會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給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抵押登記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收取標準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6、立卷歸檔

登記機關會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記的檔案。

三、撤銷房屋抵押登記需要什麼手續?

大部分人買房時,都是通過房屋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購房的,據相關資料統計,房屋抵押登記率最高可達70%。因此,抵押貸款還清後,並不意味著您真正擁有了這套房子,因為當初貸款買房時所做的抵押會影響你對房子的使用與買賣,如何撤銷房屋抵押登記成了許多房主必須考慮的問題。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撤銷抵押登記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一)還完貸款之後,房主可以直接去所貸款的銀行申請還貸款,申請還款時務必帶好這種資料證件,包括相關資料、身份證、還月供的卡、銀行借款合同,還有就是錢了,具體事項可以諮詢銀行。

(二)還完以後銀行會給房主開具一個已經還清貸款的證明,銀行給房主的房產證上也會蓋一個已經還清貸款的章,房主再帶上房產證本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產部門登出抵押,這個原則上不要收取任何費用,但也有些地方會收取相應的工本費,這是規定允許的。

(三)還清貸款以後,房產局也會在房產證上蓋章,撤銷抵押登記。

綜合上面所說的,房子抵押之後被保全,這種行為是不會影響到抵押權人的利益,對於抵押權人是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如果讓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對於當事人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抵押人,並歸還自己所有的錢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