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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抵押的房子拆遷怎麼辦?

房屋拆遷 閱讀(1.12W)
被抵押的房子拆遷怎麼辦?
律師解答:抵押權人有權就拆遷款優先受償。律師解析:抵押權人有權就拆遷款優先受償。抵押期間,房屋被徵收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徵收個人、單位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抵押的房屋被徵收拆遷的抵押物滅失,抵押人應當優先以拆遷款對債務進行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四條
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