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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28W)

1、要確認被告。假如是個人,能夠到對方的戶籍地點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實;假如是單位,能夠到工商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根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闡明當事人身份狀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保證判定的順利履行,還能夠請求人民法院採納財產保全辦法。
3、提交訴訟狀和根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根據提申述訟。案子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子受理告訴書》、《證告訴書》,並告訴交費。如七日內未依照規則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決案子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請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根據資料,逾期提交的根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早告訴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決依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順次需求通過核實兩邊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力及義務、問詢當事人是不是請求迴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問詢、法庭爭辯、陳述終定見、法庭調停和宣判的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房產糾紛的起訴流程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