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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公證程式房產繼承公證程式包括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人應該提交的資料,保障材料真實、齊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由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公證法》第十二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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