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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證如何繼承房產

遺產繼承 閱讀(7.83K)

首先要先提交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遺贈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
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宣告。
受理登記前應該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的查驗。申請人簽署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具結書,在完成對所有繼承人資訊確認後,對該不動產進行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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