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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和轉讓一樣

轉租 閱讀(1.12W)
房屋轉租和轉讓一樣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轉租和轉讓一個意思嗎

不是。轉讓:是指簽署檔案後,產權即由一方轉讓至另一方。這裡指的產權可以有許多形式,包括有形財產、權利或在一段特定時間內所有權轉讓的權利。賦予的一方稱為轉讓人而承受者為受讓人。股票和記名債券均可在證書背面簽署而轉讓給另一方。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