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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有哪些?

房產證 閱讀(6.19K)

一、房屋買入的土地使用年限

購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有哪些?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二、購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

1、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多對於為何會出現個別新買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縮水的現象,房地產開發商和國土部門人士認為,主要是房地產開發時間週期較長、土地出讓後部分地塊存在轉讓以及土地閒置時間較長等原因造成的。

2、房地產開發時間週期較長也是造成“縮水”的一個主要原因,房地產開發商對此有同感。他們認為,從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開始,正常的房產規劃、開發和銷售等過程,一般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有的甚至會拖上三四年。遇到經濟不景氣,或者開發商資金不到位、相關證件未辦齊等因素,開發週期可能延遲得更久。

3、房地產專案是分多期進行開發的,等到開發第三期、第四期時,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會縮水較多。

有的地塊經過出讓後,往往會在多個買家或者公司之間進行多次轉讓,這也無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縮水。

購房者所能使用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並不是國家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房地產開發等都會造成使用年限的“縮水”,所以購房者在簽署購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要特別的留意。當然土地使用年限是可續期的,在使用年限期滿的前一年就可到土地管理局遞交續期的申請,並交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