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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遷不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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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遷不給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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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遇到徵收不給補償怎麼辦


1、怎麼提高魚塘徵收補償

說的簡單直白一點,農民朋友的目的並不想管非法合法問題,而是得到合理的補償。但要達到這個目的使用的技巧和方法就是:“不能說補償問題,如果對方屬於非法佔地或拆遷,我們就要在非法問題上較真較量,讓對方主動提出給予合理補償,以此達到獲得合理補償的目的。”這就叫“聲東擊西”!

(1)法律規定應該如此,現實中的佔地拆遷十有八九都是違法的。而在違法的情況下,就談不上補償標準問題,因為法律規定的標準是具有合法手續的前提下的補償標準。如果是沒有合法手續,就是不能佔地拆遷的問題,而不是補償多少的問題.

(2)這樣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就好比說,有人想要砍你一刀,你當然要拒絕阻止他砍,而不是問如果砍了補償多少錢?如果已經砍完了,那也不能只說補償問題,而要說他砍的非法性問題,要追究他刑事責任,再談補償問題,這樣才壓力大效果好。所以說,我們這樣告訴你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策略,關係到維權的成敗,關係到你能否得到合理的補償。

(3)準確把握解決問題的時機和尺度,徵地拆遷問題的解決需要把握好時機和尺度,時機、尺度不到則火候不夠,取不到良好的效果,時機、尺度過了,則物極必反,可能會讓問題的解決陷入僵局。因此,在徵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不可漫天要價,也不需要任由拆遷方宰割,需不斷的跟政府談判,丟擲橄欖枝,讓政府在一段時期內放棄強拆,坐到談判桌上。在不斷的談判過程中揣摩政府的底線,根據自己的談判籌碼,適可而止。


2、委託專業律師。

徵地拆遷問題的解決,當下有幾種手段,上訪、鬧、委託律師。上訪者試圖通過引起更高層級別領導的關注,但這是一種非正常的解決途徑,一般政府官員都很牴觸這種方式,因截訪引發的人身傷害事故已經層出不窮。小鬧問題不一定能解決,大鬧卻對自身及家人安全不利,只有鬧到一定程度才可能引起媒體公眾的注意,而此時,很可能得不償失!委託律師是最溫和的方法,雖是溫和,卻是最有效的。律師運用專業的法律知識,採取合乎法律程式的手段,合理合法地通過“打”或者談來解決問題,這是徵地拆遷問題解決的普適之道,也是最為可取的方法。

綜上所述,對於魚塘遇到徵收補給補償的可以到當地政府投訴,作為徵地的工作人員應該積極的確保徵地補償款的按時到位,而且如果對徵地補償方式不滿意的也可以和開發商協商,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