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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遇拆遷,承租人可否拿到補償,補償方式有哪些?

補償標準 閱讀(1.13W)

 一、公房遇拆遷,承租人可否拿到補償,補償方式有哪些?

公房遇拆遷,承租人可否拿到補償,補償方式有哪些?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承租房屋,以被拆遷人身份獲得補償。

2、被拆遷人以異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與公房承租人解除原來的租賃關係(實物補償)。

3、被拆遷人以協議方式收購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權(貨幣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週轉用房。

二、公租房的承租人在拆遷時的權利有哪些?

(一)對於公房的拆遷,在明確公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後,對公房承租人的補償多采用以下三種方式:

1、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承租房屋,以被拆遷人身份獲得補償。

2、被拆遷人以異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與公房承租人解除原來的租賃關係(實物補償)。

3、被拆遷人以協議方式收購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權(貨幣補償)。

(二)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權利包括:

1、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權利。

2、獲得補償安置的權利。

3、選擇繼續承租的權利。

4、申請行政裁決權、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