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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遇到拆遷時 | 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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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屋遇到拆遷時,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一、自建房屋遇到拆遷時,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農村自建房拆遷賠償費標準,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 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 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1、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2、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房屋面積單價+土地使用權面積基本價格+補貼單價)×被拆房屋的建築面積+安置補助費。這裡要注意,單價要參照周邊市場行情,安置補助費也要根據具體政策和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結合。

3、被拆除房屋評估如選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由徵地單位委託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及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

二、對房屋拆遷評估不服怎麼辦?

1、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諮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式、方法、引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2、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複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

3、拆遷當事人向原估價機構申請複核估價的,該估價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複核估價申請之日起5日內給予答覆。估價結果改變的,應當重新出具估價報告;估價結果沒有改變的,出具書面通知。拆遷當事人另行委託估價機構評估的,受託估價機構應當在10日內出具估價報告

4、拆遷當事人對原估價機構的複核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託估價的結果與原估價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收到複核結果或者另行委託估價機構出具的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價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鑑定。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農民都搞自建房,如果這樣的房子被政府部門拆遷,村民可以拿到拆遷補償款。在計算標準上有公式可以參考,採取重置價格計算的,用自建房成本,乘以建築面積再乘以一定係數。對於補償標準過低的,村民可以提出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