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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過戶繼承的房產如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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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過戶繼承的房產如何納稅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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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如何過戶


1、拿著該房屋的三證,戶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每個人身份證,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還有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等相關資料,攜相關人員一起去公證處,做產權繼承公證。

2、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後,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影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公證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這個費用在200元左右。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房屋繼承人應當向房產登記機構(房管局)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承辦人員會給你出具一份《產權受理單》,憑《產權受理單》進行有關登記、編號、付費等事項。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產權受理單》,房管局領取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證》。

4、再憑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證》的影印件,及原《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去市國土資源局辦理新的土地證。這個程式下來,總的在5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