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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房東簽字嗎?

房屋租賃 閱讀(2.97W)

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房東簽字嗎?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經常會遇到這種情況,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方的簽名往往是中介的姓名或是房東親戚的名字或者是二房東的名字。這時很多人就會想了,這樣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嗎?這次本站小編就給大家講一下,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房東簽字?

一、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房東簽字嗎

不一定,也可以由房東委託他人籤。

1、簽字人經過房東授權,那麼預設合同有效,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2、簽字人未經房東授權,那麼屬於效力待定合同,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內容應包含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所租賃房屋的情況以及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間數、使用面積、房屋傢俱電器、層次佈局、裝飾設施、月租金額、租金繳納日期和方法、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租約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房東簽字了,那合同自然生效。

在租房時,大家可以要求房東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和房產證明,來確保房屋租賃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總之,房屋租賃合同應該由房屋的所有權人簽字或得到所有權人的授權,房屋租賃合同才會發生法律效力,否則合同無效。以上就是小編“對房屋租賃合同必須要有房東簽字嗎?”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