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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必須籤書面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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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必須籤書面協議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買賣定金協議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順利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此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願將座落____市____區___街__段___號的__房(__室__廳___平米)賣於乙方,永遠為業,空口無憑,立字據為證。該房的房價款計人民幣____萬___千___百元整(____元)。

2、由於賣房人房證及發票沒有到手,房子的買賣現在不能兌現,經甲乙雙方決定甲方不得再賣他人,乙方不能悔約,訂立此合同,甲方應在籤此合同後一個月之內給予房證或發票等證件。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如一方違約,除適用定金罰則外,還應當賠償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本合同在施行中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解決不成訴至法院。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買房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比較大的事情,價格比較貴。買房大家都知道會交定金籤購房合同,或者是交訂金。如果不滿意訂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是不可以退的。買房之前一定要全面瞭解之後再做決定,否則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