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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維修基金糾紛的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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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維修基金糾紛的訴狀
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
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房屋滅失的,按照有關規定返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