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人傷事故,肇事車輛有交強險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傷者救助費用。沒有交強險,逃逸或者不夠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事後再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簡單說,傷者住院,保險公司可以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1萬元醫療費(死亡傷殘可墊付12萬),即使購買三者險,也不能立即墊付,只能事後理賠。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