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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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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農村進城務工人數的增加,很多農村土地閒置下來,這樣是不利於土地資源利用的。我國允許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民將土地流轉出去,一般現在用到最多方式就是出租或者互換。最近,國家又在醞釀新政策,那麼,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有哪些?現在小編通過本文給大家講一講。

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有哪些?

一、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有哪些?

1、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2、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援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3、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4、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援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流轉模式有哪幾種?

1、互換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國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分到了土地。但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留下的種種弊病,嚴重製約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如何讓土地集中連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於是互換這種最為原始的交易方式,進入農民視野。

2、交租

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戶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願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後,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藉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並可按股分紅。該形式的最大優點在於產權清晰、利益直接,以價值形態形式把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確定下來,農民既是公司經營的參與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當前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的新突破。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的合理使用,可以有效的緩解人地矛盾,提高農民的家庭收入。在關於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中,特別指出要逐步推進農村土地入市,允許農民將閒置的土地進行自由買賣。這樣一來,農村土地的價值就得以體現,農民通過土地流轉也可以改善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