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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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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在訴訟實踐中,要使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線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

二是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者採用了侵犯他人的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比如在其工作處所或者住所以竊聽方式取得的錄音資料,就屬於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訴訟證據使用。

三是對方未提出反駁或反駁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錄音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法院就應當確認該錄音證據的證明力。

另外,在採取偷錄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證據時,應當儘量採用先進的錄製裝置。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要儘量選擇雜音干擾少的地方錄製。在偷錄中,應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錄製時間,並巧妙地引導或提示對方表明身份,以增強證據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