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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承租方違約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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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承租方違約承擔的責任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哪些情況屬於承租方違約

租賃期間,承租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承租方應按照合同月租金的兩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的。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人租賃店面做生意,為了保障正常經營活動不受影響,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會約定違約責任條款。一般來說,違約金比例可以是房租的百分之三十,有些合同中也會採取固定額,用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