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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無效後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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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同無效後差價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買房人如何獲賠房屋差價損失


差價賠償依據合同法中所規定的損害賠償原則是全部損害賠償的原則,即賠償當事人的實際遭受的全部損失。一方違反合同後,另一方當事人不僅會遭受現有財產的損失,而且會遭受可得利益的損失,這些損失都應當得到賠償。《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對於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來說,由於房價的上漲,合同價款與解除合同時房屋現時價格之間的差價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就是買房人因合同履行所應獲得的利益,在合同實際不能履行,賣方人實際違約的情況下,只能由賣方人給與賠償。

此時可以按照之前的約定要求賣房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其中就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等。而現實中在這方面也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如果不清楚該如何處理的話,建議先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相信可以更好的處理所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