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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違約金額怎麼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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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違約金額怎麼確定?

施工合同違約金額怎麼確定

施工合同違約金額一般是根據違約情況或因違約產生的損失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承包人和發包人的名稱、住所;

2、工程建設條款,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工程質量、工程造價等;

3、竣工驗收方式;

4、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

三、施工合同違約責任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5、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綜上所述,雖然法律制度沒有統一規定違約金標準,但也規定了確定違約金時的一些參考依據,事實上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是很多的,根據具體的違約行為,支付了違約金之後,也仍然要履行相關義務,比如拖欠工程款,支付了違約金不能免於支付工程款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