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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投毒殺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5W)

一、犯罪中止投毒殺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犯罪中止投毒殺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嗎

投毒殺人犯罪中止也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根據本款規定,對中止犯的處罰是:

(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除處罰;

(二)對已經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

二、犯罪中止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 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

(二)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三)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

(四)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三、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應當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

(2)對於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3)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過失犯罪的。

(4)緊急避險或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有:

(1)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5)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處罰

(7)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9)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處罰。

認定投毒殺人犯罪中止的話,應該是在沒有投毒之前,在投毒的過程當中犯罪嫌疑人放棄了實施犯罪,不能說已經完成了投毒的這個過程,甚至於在受害者食用了投毒的食品之後,中毒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才開始後悔的,這種狀態就不屬於犯罪中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