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保證期間與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的區別和聯絡

法律 閱讀(2.12W)
保證期間與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的區別和聯絡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保證合同訴訟時效計算,保證期間和保證合同時效的區別

一、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1、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2、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3、保證人對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提供保證的,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不應予以支援;4、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5、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6、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二、保證期間和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的區別1、保證是分一般保證跟連帶保證的。一般保證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權人提起訴訟就進入保證合同訴訟時效;連帶保證要在保證期屆滿前對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起計算訴訟時效。2、債權人依據保證合同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的訴訟時效為普通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為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但按保證責任的不同,起算日也不同。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