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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如何預防勞動者不辭而別造成的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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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如何預防勞動者不辭而別造成的風險和損失
用人單位如何預防勞動者不辭而別造成的風險和損失
(1)企業HR應做好辭職報告的妥善保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提出辭職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企業HR務必要求員工提交書面辭呈或辭職報告,並且予以妥善保管,以免員工口頭提出辭職,離職後又反悔,要求回單位上班或以單位辭退為由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如果員工突然辭職或不辭而別,給企業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員工就相應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發生上述情況,企業HR應注意收集和保留好證據,第一時間提出請求或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