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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集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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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非法集資風險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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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想搞p2p,我想諮詢下p2p非法集資的風險

對於p2p非法集資的風險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自P2P網貸這一新生事物誕生以來,便接連出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經常與P2P網貸一起出現。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釋出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P2P網路借貸、網際網路支付、股權眾籌等業務範圍進行界定,並明確了各領域監管部門職能職責;2015年12月28日,銀監會出臺P2P監管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在國務院法制辦官網釋出《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預計將在修改完善後擇機出臺,屆時將從根本上改變網路借貸機構缺乏准入門檻、監管規則和體制機制不健全的狀態。

由此不難看出,監管部門將嚴厲打擊P2P網貸的非法集資,行業洗牌在即。對普通投資者而言,在當下最重要的還是自己要有一雙慧眼,把這紛擾的P2P網貸行業看得更清醒一些,進而把自己的錢袋子捂得更緊一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是網際網路金融絕不能觸碰的兩條“紅線”。有法律人士分析認為,P2P網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說明平臺有還本付息的意願,只是臨時佔用資金;集資詐騙則是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辦法,企圖永久佔有社會不特定公眾的資金,也就是說,從一開始就屬於主觀上故意非法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