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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p2p非法集資認定是怎麼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58W)

P2p對於這個專業性的名詞很多人應該都沒有聽說過,主要是做資訊中介的,融資的目的也是為了幫助需要資金的人,有些人會將非法集資混淆。那麼關於關於p2p非法集資認定是怎麼樣的?關於非法集資,是非法的目的,動機不純,而P2P是為了其他人的利益而融資的,是為了人們服務的。

關於p2p非法集資認定是怎麼樣的?

一、 關於p2p非法集資認定

首先 P2P 和非法集資兩種的目的不同, 合規的 p2p 只做資訊中介,自己並不觸碰資金,融資的目的是幫助有需要資金的人.

而非法集資的目的是將資金收集起來用於他用.不過目前很多 P2P 公司涉及資金池和自融的現象已經觸犯到法律邊界,

所以當投資人判斷 P2P 是否在進行非法集資時主要是看2點,1是P2P 平臺是否觸碰投資人資金,2是投資 P2P 平臺的錢是否有一一對應的借款人.

二、 被非法集資怎麼辦

非法集資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建議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同時可以向銀監會、工商局舉報,由當地銀監、公安、工商等部門介入查處

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2、遭遇非法集資詐騙,建議報警;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關於p2p非法集資是不同的概念,二者在融資方面的目的是不同的,非法集資,是出於非法的行為實施的,非法集資,一般通過非法的開展講座,或者是一些促銷會等從而籌集資金,P2P的融資都是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的所以一個是合法的一個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