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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是非法集資嗎

銀行糾紛 閱讀(3.03W)

是的。P2P非法集資是指利用P2P平臺,以合法的形式掩蓋其非法目的,進行非法集資行為,多觸犯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大部分的P2P平臺本身是合法合規的,利用P2P平臺進行非法集資行為實質上是P2P借貸的異化,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P2P借貸,它主要包括自融、資金池、龐氏騙局、偽平臺等模式。
P2P自融模式,指的就是有自己實體的企業老闆來線上開一個網貸平臺,從網上融到的資金主要用於給自己的企業或者關聯企業輸血。這樣的平臺有自己的實體,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往往看起來實力很強大,更具有隱蔽性。
P2P資金池模式,是指P2P平臺在開展業務時投資人資金流入、流出之差形成的持續、穩定的現金沉澱。由於這部分資金沉澱在平臺內部,形式隱蔽,控制權完全在平臺手中不受任何約束,最終導致資金被佔用而無法返還。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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