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怎麼去產生 | 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法律 閱讀(2.83W)
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怎麼去產生,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公司法規定董事長怎麼去產生,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也就是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產生辦法產生。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為,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