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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雙方互有損傷不嚴重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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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雙方互有損傷不嚴重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雙方互有損傷不嚴重怎麼處理?

事故發生後,沒有人員受傷,只是車輛的損失,雙方又都有責任。那麼首先是交強險的賠償,雙方的交強險先行賠償對方2000元,超出交強險的部分由商業險繼續賠償。交強險是隻賠償對方,不賠償自己,商業險中的車損險是即賠償對方又賠償自己。兩輛車發生碰撞事故,雙方都有責任,雙方車損都在2000元以下,可以走互碰自賠,也就是兩輛車的保險公司給各自的車輛賠償損失。交通事故雙方都有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除交強險外,其餘損失加在一塊按各方責任分擔計算。

二、交通事故簡易處理程式是怎樣的?

1、處理事故的人員

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2、現場處置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3、交通事故認定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賠償調解

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綜上所述,在一些輕微交通事故中,雙車都有責任,也都發生損壞。這樣情況下,如果不嚴重的,可以走快捷理賠程式,互碰互賠即可。將雙車損失去掉交強險賠償,餘下的按照雙方責任比例承擔。一般情況下,交警會在現場進行調解,促成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