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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傷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08W)

人傷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怎麼辦?

1:由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書,根據認定書來劃分責任。如果不服事故認定書,可在三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申請複核。

2:對方是無證駕駛,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如果不出,屬於違法,可以向上級交管部門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交通事故認定書與對方出不出面沒有關係,只是在執行的時候對面不出面解決會比較麻煩,可是申請法律渠道走合法途徑解決。

4:交通事故如果對方不與你協商賠償事宜,你可以憑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6:對方不出面可以找委託律師,委託人可以幫助你維護權益,做起訴準備。

二、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元罰款。

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線上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線上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絡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在司法實踐中,駕駛人員在造成交通事故後,應當立即對傷員進行醫療救助,並根據實際情況對傷員進行賠償,對方如果不願意積極處理的,完全不需要擔心,在醫療救助結束,可以直接向司法機關訴訟來要求對方賠償,司法機關應當及時受理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