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嚴重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理

具有交通事故逃逸行為的,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比較嚴重的,一般處理如下:
首先,責任認定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需要承擔擔全部責任;
其次,行政處罰重。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再次,刑事責任重。有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構成犯罪的,屬於加重情節,刑罰較重。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嚴重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