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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的效力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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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的效力是怎樣的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當事人除了可以報案通過交警進行協調的,同時也有許多人選擇自己私了,但是私了的前提是這場事故沒有帶來很大的損害,並且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今天,本站小編要為您介紹交通事故私了的相關知識。

一、交通事故私了的效力效力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後,能夠協商賠償數額的,可以達成一致協議。這樣的私了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達成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就從原來的侵權責任變成了合同責任。雙方之間形成了合同之債,賠償義務人不履行協議上的賠償約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銷或者無效的情況,必須按協議履行。在交警的調解下達成一致賠償協議的,任何一方不按照協議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履行協議。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賠償協議是可以被“推翻”的,比如一次性補償協議約定的數額過低,無法彌補受害人的實際損失,而受害人當時急需醫療費用救治的,屬於受脅迫簽訂的協議,可以撤銷。另外,就當事人當時的醫療常識或者醫院診斷無法預測,比如容某當時細微血管出血,B超沒有發現腦部出血,不能料到將來的鉅額醫療費和殘疾補償金,所以一次性了斷協議是顯失公平的,可以撤銷。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以下情況是不能私了的

1、對事故事實、原因有爭議的;

2、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的;

3、機動車我牌照、無檢驗合格標準、無保險標準的;

4、司機無有效駕駛證的;

5、司機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的;

6、車倆不能自行移動的;

7、碰撞建築、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發生普通的交通碰擦當事人可以選擇私自解決,這樣會比較方便。但是遇見以上小編說到的七種情況一定不能夠私了,有些時候正規程式雖然很複雜,但是卻是最大限度的維護著我們的權益。所以本站小編建議你,上述的交通事故一般不要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