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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能私了 | 交通事故怎麼私了?

輕微事故快速處理 閱讀(1.61W)

哪些交通事故能私了,交通事故怎麼私了?

在對交通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有的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處理的,但有的卻是由當事人私了。那麼哪些交通事故能私了?而交通事故又該怎麼私了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闡述。

一、哪些交通事故能私了

(一)三種交通事故可以私了

1、行政區內的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且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2、行政區內的道路上發生的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且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3、雙方當事人均無《交通事故簡易程式處理規定》列舉的過錯(也就是規定的第13、14、16條所列舉的過錯情況)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二)一種交通事故應當私了

在市行政區內的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如何私了

1、保護現場,維護自身安全。

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有兩點:一是能在相對安全的範圍內私了事故,防止二次事故發生;二是一旦私了不成,由警察介入調查時,保護現場有利於澄清事故事實,分清事故責任。

2、瞭解雙方車內是否有人員受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或當事人僅受輕微傷的,都可以私了。因此,判斷當事人的傷情成了私了能否繼續進行下去的關鍵。認為傷情輕微的,做好記錄,雙方簽字後,可以當場私了。

3、確定是私了還是公了。

這主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來確定。

4、固定、採集有關證據。

發生交通事故後,不管選擇哪種方法進行處理,都要通過標劃或拍照等方法,固定、採集一些與事故發生的有關證據。作用有三:一是私了不成警察介入時可作證據;二是可作為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時的根據;三是防止對方反悔。

5、共同認可事故發生的事實。

雙方既然選擇私了,就應當理智地對事故發生的事實儘快達成共識,不要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糾纏不休,更不要無理取鬧,嫁禍於人。

6、撤出現場協商。

現場勘查完畢,雙方共同認可了事故事實後,應當自行移動車輛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然後進行賠償問題的協商。

上文中,為大家整理了三種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同時還有一種是應當私了的情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在交通事故私了的過程中,當事人可以按照上述的步驟進行。要是遇到什麼糾紛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