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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28W)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由於沒有明確規定復員費的性質,故根據軍人婚前兵齡及軍階計算所得部分,應視為個人財產,不得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根據軍人婚後兵齡和軍階計算所得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