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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租

租房合同 閱讀(3.13W)

一、什麼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租

什麼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租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包括以聯營、承包經營和合作經營等名義,將承租房屋交付給他人使用並獲得租金性質的保底收益的,均為房屋轉租。

1、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採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4、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5、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須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

(1)房地產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其他組織的登記註冊證明;

(3)房屋租賃合同

二、什麼情況下房屋不能轉租

當前,一些納稅人出於謀利或者其他目的,將所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賺取租金差價的情況時有發生,針對這類現象,國家稅務總局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個人轉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作了明確規定。考慮到個人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是財產租賃所得的成本,《通知》明確規定,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同時,為便於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納稅人必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憑據,否則,不允許扣除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

另外,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

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

4、不得違背雙方意願,有問題,雙方要共同討論。

關於房屋的轉租,我國也是規定了兩種情形的,分為承諾轉租與責任轉租。其中承租人可以轉租房屋的,通常都是基於承諾轉租的情形,此時得到了出租人同意之後,承租人將房屋進行轉租的,自己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才不會那麼大。而要是屬於不能轉租的情況,此時卻強行轉租的話,則對承租人來講是很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