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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違約

合同違約 閱讀(2.63W)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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