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經濟適用房>

租賃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是否合法?

經濟適用房 閱讀(1.77W)

在現代社會,大家如果手頭上有一定的充分自由資金的話,都會選擇一種投資方式,比如說投資入股,投資入股的話,是可以使用多種方式,並不僅僅包括貨幣的方式,那麼租賃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是否合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股東可以使用土地的使用權來進行出資。

租賃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是否合法?

一、租賃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是否合法?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是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出資的,所以用土地的使用權入股是合法的,不違法公司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條件

1、土地的出資是使用權的出資,而不是所有權的出資。在中國,土地是一種十分特殊的財產,土地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礎,只有國家和集體組織才能作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因此,任何企業或公司對土地的佔有都不是所有者的佔有,而是使用者的佔有,企業或公司對土地享有的權利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當企業以土地出資的時候,所出資的標的是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權。

2、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實質上就是使用權從出資者向公司的轉讓,而依據現行法律的規定,能夠作為財產權進行轉讓的只是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因此,如果集體組織欲以集體所有的土地對外投資,則必須首先將集體土地通過國家徵用的途徑變為國有土地,再從國家手裡通過土地出讓的方式獲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然後,才能進行有效的投資。

3、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只能是出讓土地的使用權,而不能是劃撥土地的使用權。在中國,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分為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前者為各種社會組織基於其特定的社會職能從國家那裡無償取得,後者則是以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而有償取得。以土地使用權出資,是土地使用者營利性的投資行為,因而只能以有償取得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資,劃撥土地的使用權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於對外投資。

如何確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底價

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底價的實質是土地出讓底價,即土地招標、拍賣時政府確定的招標、拍賣土地的最低控制價格,亦稱標底或底標價格。是擬出讓土地政府所能接受的最低控制價格;主要根據土地出讓年限、用途、地產市場行情、政府產業政策、開發商競投心態等確定的待出讓宗地的地價;它是政府招標、拍賣土地使用權時最重要的參考價格。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底價是由政府內部掌握,嚴格保密的。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底價的確定是否恰當,直接關係到土地招標、拍賣能否順利進行。政府制定招標、拍賣底價時,應充分考慮開發商利益和政府的產業政策。

首先根據我國公司法律規定,股東可以進行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當然,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話,它有一定的條件,比如說用於出資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國有土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無法進行出資入股。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