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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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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公司的開設和設立有著較強的規定和流程,這類公司的開設需要原始資金作為後盾,進行相應的註冊辦理。那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流程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以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成立公司的流程

國家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是指國家以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後的新設企業,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關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形成的國家股股權,按照國有資產投資主體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委託有資格的國有股權持股單位統一持有。

1、註冊資本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土地使用權出資事宜做出規定。

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使用人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後方能作為出資;都市計畫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先依法徵為國有土地後方能作為出資;農村和城市郊區的集體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應當經縣級人民登記註冊,核發證明,確認所有權後方能作為出資。

2、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評估之後,才有可能確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將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於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4、注意非貨幣財產的比例問題。

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我國要求這類土地入資企業的註冊,需要相關的評估部門進行相應的評估處理,才能確定這類公司的入股實際金額。這類非貨幣入股,不能佔公司總股本的30%,規範企業的註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