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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經費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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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經費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經費和流程

登記費的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另行制定。登記機構按本通知規定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後,原相關部門收取的土地登記費、房屋登記費、林權證工本費以及其他涉及不動產登記、查詢、複製和證明的收費專案一律取消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流程

第一步:準備前期資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臺帳、登記簿、農戶資訊等資料,形成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資訊表;處理國土“二調”或航空航天影像資料,形成用於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第二步:入戶權屬調查。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資訊表,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塊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待爭議解決後再登記。

第三步:測量地塊成圖。按照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範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和繪圖,並標註地塊編碼和麵積,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

第四步:公示稽核。由村、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稽核地籍草圖後,在村、組公示。對公示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後作為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組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彙總並核對後上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

第五步:建立登記簿。根據鄉鎮上報的登記資料,由縣(市、區)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按照統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應當採用紙質和電子介質。為避免因系統故障而導致登記資料遺失破壞,應當進行異地備份。有條件的地方,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多地備份。

第六步:完善承包經營權證書。各地根據實際,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內容,適時對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

第七步: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資訊系統。縣(市、區)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影像、圖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統一的標準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資訊資料庫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資訊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資訊化。

第八步:資料歸檔。按照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資料整理歸檔儲存。

因此,根據國家的規定在辦理土地承包確權的時候首先就是要準備齊全資料然後相關部門就會入戶調查並且測量,完畢之後就會發出公示稽核,接下來就能建立登記和完善承包經營權書,最後就將這些歸檔了,至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經費按照相關的規定是不收取的。